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上官沛与子孙的会谈纪录 > 第40章 首次与上官扬东和崔丹
    【上官扬东:上官白杨私生子】

    上官扬东:爷爷来抽根烟。

    上官沛:我不吃这些东西。

    上官扬东:爷爷年纪大了,是应该戒烟戒酒。

    上官沛:年轻的时候就没抽过,这东西有什么好的?

    上官扬东:这东西还是蛮提神的。

    上官沛:随你吧,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我记得你闺女才一岁,不好教孩子跟着吸二手烟,伤肺。

    上官扬东:没那么娇贵?最近想创业,压力比较大。

    上官沛:创业哪有那么简单的事,你也自个熬着吧。

    上官扬东:别人家吧,创业的时候家里总能支持点,咱们家这个情况……

    上官沛:咱们家挺好的,毕竟别人苦一辈子也不见得能买上四居室。至于你这个情况,要不你回头跟上官白杨商量商量,让他支援你点。

    上官扬东:唉,在想想办法吧。

    上官沛:你媳妇呢?这次没跟着来。

    上官扬东:跟着来了,孩子太小,没她我招呼不住。

    邹锐:要请崔丹女士和欣欣小姐进来吗?

    上官沛:请进来吧,我还没见过他们娘俩呢。

    崔丹:爷爷好。

    【把上官欣欣交给邹锐】

    上官沛:这孩子是不是偏瘦了点。

    崔丹:家里负担大,我想着早点断奶,能早点去工作。

    上官沛:行吧,你们两口子都工作,那孩子谁带。

    崔丹:想着要么送去老家给爸妈,妈妈那边爸爸和冯姨都说没时间带。

    上官沛:你家是农村的?

    崔丹:那也没办法,总得挣钱啊。

    上官沛:扬东你怎么回事?房子都是现成的,结果连老婆孩子都养不活。

    上官扬东:养活他们娘俩倒是没问题,可我怎么养得活崔丹她娘家十几口人。她既然要养娘家,那就她自己赚多少,就给娘家多少钱呗。

    上官沛:行吧,欣欣我给你们养着,你们两口子自己过自己的。

    上官扬东:谢谢爷爷,以后我就跟她AA制了。

    崔丹:还是送回我娘家吧。

    上官扬东:那你好找借口跟我拿钱?你今天就直说吧,这日子你过不过。

    崔丹:孩子我生的,自然是我说了算。

    上官扬东:那就上法庭判。看看法庭是让孩子跟着你回农村吃糠咽菜,还是跟着我接受正常的教育。

    上官沛:不过是个丫头,她要带走就带走吧。你重新找一个,要生几个孩子没有?以后这丫头认你就认你,不认你就算了。

    上官扬东:也成,反正再找个婆娘,这孩子也是拖累。

    崔丹:你们咋这么狠心。

    上官扬东:狠心的是你吧,爷爷这好吃好穿的养着你不干,非要把孩子送回农村。你那村子破的不成样子,孩子连个幼儿园都上不成。凭什么啊?就凭你家里缺钱要找个借口,就把孩子当成摇钱树?你说你这娘当得,有还不如没有呢。我也不是找不着更好的了,还真以为非你不可?你非要把孩子送回那啥也没有的地,那干脆你一起滚蛋算了。

    上官沛:早说了,我不缺儿子,更不缺孙子。真以为我稀罕孩子呢?不过是想着到底是亲孙子,不好叫她去农村吃苦。你既然不愿意,那也没辙。

    上官扬东:什么都不说了,直接离婚吧。

    崔丹:我不离。

    上官沛:这事你俩出去解决。

    上官扬东:离不离婚随便你,反正房子是我的,今天你就收拾东西走人。

    崔丹:你就不怕我告你遗弃罪?

    上官扬东:你现在又不是孕期或者哺乳期,工作也一直在干着,属于有独立能力的成年人。还遗弃罪?咱俩都要离婚的人,你凭什么住我房子。我这就去打分居报告,走!民政局去。

    崔丹:我错了,扬东。别离婚,别跟我离婚。

    【上官扬东扯着崔丹下】

    上官沛:邹锐,把上官欣欣交给嫣霏,让她暂时带着。

    邹锐:这样好吗?柳女士还在孕期。

    上官沛:她总要学着带孩子的,何况也就暂时带两天。主要是佣人们带着,她不过有空照管一下,总不至于这点事都做不好。

    邹锐:好的,先生。

    【邹锐将上官欣欣带给柳嫣霏】

    邹锐:太太,这是先生的孙子,暂时需要你照管。

    柳嫣霏:这原本是该做的,把孩子放在那边婴儿房,正好前两天准备着。到时候两个孩子一起养着就成,正好月嫂也在那里头住着。

    邹锐:好的太太。

    柳嫣霏:其实照我的意思,到不用分散开来,倒不如把那两间都打通了,一间房里配一个月嫂,就近也方便看护,也省的东一个西一个的,月嫂和佣人浪费在路上的时间都够多照管几个孩子的。

    邹锐:我会向先生传达您的意思。

    柳嫣霏:我只是建议,还得先生拿主意。

    邹锐:相信,先生会认真考虑的。

    【邹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