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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闻:一时薄伽梵,游化诸国,至广严城,住乐音树下。与大比丘众六千人俱,菩萨摩诃萨三万八千,及国王、大臣,婆罗门、居士,天龙八部,人非人等,无量大众,恭敬围绕,而为说法。
尔时、曼殊室利法王子,承佛威神,从座而起,偏袒一肩,右膝著地,向薄伽梵,曲躬合掌。白言:‘世尊!惟愿演说如是相类诸佛名号,及本大愿殊胜功德,令诸闻者业障消除,为欲利乐像法转时诸有情故’。
檀木长案前,一个身着石莲褐色僧衣的年青僧人,盘腿坐与蒲团上,双手合十,两眼微闭,面对着檀木长案上供着的药师琉璃光如来,虔心地诵着《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
“尔时、世尊赞曼殊室利童子言——”
“错了,错了,又错了。”当那僧人正欲往下念诵时,却被一稚嫩童音不耐烦地打断了。
“啊?什么?“僧人疑惑地转过头,满脸疑惑的看向房内的另一侧。
这是一间摆设简单的睡房,除去房子的正中,放着一只雕花檀木圆桌,围着桌子摆放的四个圆凳之外,就是一张紧挨着墙的大雕花木床、一个大衣柜。西墙当中高悬一大幅烟雨图,一幅对联。再加上,这临窗靠墙摆放的这一方供桌。以上这些,就是屋中所有的陈设。
此时,就见着那雕花的大木床上,一个单着白色的亵衣裤,粉雕玉琢般的六七岁稚童,正只手托腮,盘腿端坐于锦被上。仿佛他保持着这样的姿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思及此,僧人不由得背脊发凉。
而那孩童,似乎并未注意到,眼前僧人脸色的变化般,在听到僧人的话语后,双眼无奈地向上一翻,而后才吐字清晰,一字一句地道:“我是说,你第二句诵错了,应该是,与大比丘众八千人俱,菩萨摩诃萨三万六千——”
“噢,原来是这样啊,哈哈哈哈——是小僧一时口误,一时口误——多谢小施主,多谢小施主——“
明修只手摸了摸,光头上刚刚长出来的青渣。这是,师父给他剃度后,才养成的习惯。每当不自在的时候,他总会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光头,以掩饰自己的尴尬。此时,只见他依旧来回摸着自己的光头,腼腆的脸上写满了尴尬。
而那孩童,似乎也没了继续听下去的兴致,只手挥了挥示意他继续,自己一个侧身,拉开锦被躺了下去。
但,这一边,明修还是双手合十,一个劲儿地低头称谢,在见着那孩童已独自睡去后,才又转过身,于那供桌前又是磕头,又是在嘴里不停地念叨起来:“佛祖莫怪,佛祖莫怪。”
等到做完这一切,明修又正襟危坐于蒲团上,脸上也已慢慢恢复了平静,双手合十,口持金刚诵。可此时,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在经过刚刚那一搅和后,自己的心是无论如何都静不下来的。
在明修看来,这个宅院里,有着许多让人看不透的古怪——
比如说:眼前的孩童能将只听过数遍的经书,如此熟念于心。光这一点,就是一直念诵的他,也是不能做到的。再加之,孩童脸上,有时突然显露出的,那种咄咄逼人的神情,也不是这个年纪的同龄人所能有的。还有,那仿佛能看穿一切的眼神,在很多时候,常常让他觉得难以招架。
所以,不管怎么看,明修都觉得,这孩子都应是个十分聪慧之人才是。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到了众人面前,这孩子又似突然间,失去了先前的那份灵动,显得痴痴呆呆。而这宅中之人,也未觉得孩童的表现有任何的不妥。
再有,就是那个十七八岁的叫做麟的少爷,看得出,他对于自己的这个胞弟,很上心。但,让人诧异的是,他又似乎很怕见到他——
直起身,透过眼前的窗棂,是一方不大的庭院,院中翠竹松柏静侍两旁。离着房门前不远处,是一个用青砖砌起来的六边形花坛。此刻的花坛内,却空空如也。那里原先种植着,这院中最为高龄,也是最高大的一颗柏树。透过花坛那一边,显露着的焦黑,明修似乎还能想象出,那天松柏被天雷击中后的焦黑模样。似乎,也还能闻到,当时空气中,除了木炭的焦臭味,还混着些许皮肉的焦糊味。
是的,皮肉的焦糊味!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眼前的这个孩子,也是在眼前的这间卧房内。只不过,与那次不同地是,那时的他正俯卧在床榻上,背上是大片的灼伤,皮肉散发着阵阵的焦糊味,伸手探去,气息微弱。在大夫们的摇头叹息中,六神无主的张老夫人,也只能将希望寄托于神迹的出现。
于是乎,在重金相酬的诱惑中,这一出戏也走到了,他和师父粉墨登场的时候了——
其实,对于明修来说,每次望向那孩童,他都会感到一股莫名的恐惧,特别是那双似乎能洞察一切的双眼。每次,只要与这孩子一接触,他都只能通过,装傻充愣来糊弄过去。他觉得,在这里的每一天,都度日如年——
恨只恨,当初自己不该一时贪财,没摸清底细,就轻易地来这里招摇撞骗。恨只恨,当初那个把他带来这宅子,见着大事不妙,却又借着去茅房,先一步撇下他的那个“老骗子”,不,师父。
而且,那“老混蛋”临跑路,还不忘顺走了,本就要作为酬金,答谢给他们的,一大笔银子。最为气人的是,那老混蛋临走,也不知要知会他一声。等到主人家察觉不对,自是对他这肉票,严加看管。并发下狠话,要是治不好小少爷,就让他陪葬。
万幸的是,当他被架着关进这间卧房,他发誓,那次在哆嗦中的诵经祈祷,是他这辈子最为虔诚的一次。也许是自己的诚心,感动了老天爷。也许,是那孩童命不该绝,这个孩子,竟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而且,更让人惊奇的是,孩子那背上触目惊心的灼伤,也在已惊人的速度愈合,而后结痂脱落——
可即便如此,这宅子里的人也没有要放了他的意思。只是,不再像防贼一样的防着他。唯一的原因是,眼前的小混蛋似乎很喜欢他,而且很粘他。张老夫人,自也是爱孙心切,所以对他要离开的要求充耳不闻。在此,他不得不感叹一句,真他娘的是入了贼窝了!
在这宅子里,他每时每刻,都过得胆战心惊。小心掩饰着,不敢有一刻的放松,就怕一不小心露了马脚。每天吃着那些如同嚼腊的,那些素到不能再素的斋菜。而,最让他吐血的地方是,床上那狡猾的小混蛋,似乎很喜欢让他做痛苦的事。
比如:喜欢让他一天到晚的诵经,说是这样有利于他早日康复。比如,每次一到吃饭的时间,他又会在他面前,铺开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味菜肴,自己却只能干巴巴的看着,沾不得半分。
也不知道,现在师父那老混蛋在哪里吃香的,喝辣的,逍遥快活着?明修一边在心里咒骂着,一边胡乱地又吞下一口寡淡无味的菜叶——
其实,明修烦恼的事、愤怒的事有很多,不知道的事也有很多,同时,他也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比如说,要是算起他与眼前这个孩童的第一次相遇,应该要倒退到数月前。那,还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铅灰色的天空中,云层密实而低沉,隐隐裹着寒湿的水意,眼看着刚停不久的雪花,夹带着冰冷的雨粒,被寒风裹挟着,又风风扬扬的飘洒下来。城门口等着进城的众人,佝偻着双手,哆嗦着紧了紧身上的寒衣,跺着双腿,就盼望着眼前,这紧闭着的城门,能早些开启。
可,等待往往又是最熬人的——
这不,刚听得城门内,似乎有了些动静,四散各处的众人,难掩心头的欣喜,各自整着行李行货,又有些焦急地往城门口凑了凑。
当城门被守门的军卒缓缓推开,沉沉的巨大门扉,发出沉闷的巨响时,等着进城的人,虽迫不及待,但却都很有规矩的站立到一侧,守着次序依次整队。谁,都不想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几乎同一时刻,两辆青蓬短轴的马车,由着官道一路驶来。马车的驾车者,似乎与这些早早就守候的,急着进城众人不同。只是任由着眼前的马匹,不疾不徐地,沉稳缓步前行。
而后,两辆马车,又伴随着马蹄,踏在青石板上的清脆响声,在众人诧异又好奇的目光中,一前一后鱼贯穿过城门,沉缓而出。
续而,它们又被轻驱前行,一一掠过那些楼垛层层,飞檐凌空,雕刻精美的沿街牌坊,往着城内嘀嘀哒哒而去。见着马车越走越远,最终消失于,目光所及的尽头。引颈观望的众人,这才不甘心的收回满目的好奇和诧异。而后,又有些恋恋不舍地,在与身旁之人的面面相觑中,止不住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如果你说,这么多人都紧盯着马车观望个不停,难不成,是这马车有什么特别之处?凭着良心说,那马车还是普通马车,普通到满大街乱转的,并无任何华美、新奇之处的普通至极的马车。更甚至,那马车的遮布,看着还有些许的褪色。显然,是用了不少年头的旧物。所以说,让人诧异的并不是马车本身。
这么,就一定是这城中人孤陋寡闻了些?连带着,连马车也是极少见到的?这——
倒也不是。
毕竟,他们这渤海湾旁的莱州城,虽不似东京汴梁城繁华。人也不似那帝都人来得见多识广。可那见识,却也不是那穷乡僻壤的小县城,见着一两辆马车,就能引颈张望个半天,未曾见过世面的深山野民所能比的。
所以说穿了,引人诧异的并不是马车本身,而是——人。那是一队紧护着马车,随着马车一起入城的,一众十余人。
看那些人的装扮,虽不甚华贵,却胜在干净整洁。要是猜的不错,这些人,应该都是这主家的家众仆随。当然,吸引人目光的,自不会是这些人的穿着打扮。说到底,让人迷惑不解的,还是这些人本身——
若说一家家仆里,有个把缺胳膊少腿的青状,个把跛腿老仆,有个偶尔喜欢纹个字的花胳膊,也实属正常吧!不但实属正常,也许你还会说,这正能处处突显出,这家家主的仁慈之心吗?
但,凡事吧,它都有个底线——
要是,你见着哪家的随从,各个都如上述这般?!那,这看着,就不止是单单让人诧异了。
当天,明修和师父也在人群中,满眼诧异的目送马车离去。那天,也是是明修第一次踏入莱州城。
当天,马车上坐着的是辽州刺史、扶州刺史、康州团练使,铁鞭王靠山王呼延赞的两个孙儿,呼延麟和呼延朗。马车去往的方向正是外祖张老夫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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