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本能 > 分卷阅读19
    秋得,正好照见我凌乱的长发和脖颈上那些惹人恼火的吻痕。温励说我那个未曾谋面的母亲是白种人,所以,我是混血。

    作为一个杂交品种,温励很周正,很惊艳,全都随了优点,包括那伟大的身高和美艳绝伦的蓝眼睛。

    至于我,则跟他相反,把他挑剩下的全都长了,大抵就是混血里的败类,最要命的是我自己都看不出来我混过。

    唯一一处还算见的人的,大抵就是梁子期所形容的:长得挺乖。

    他真是走眼得太厉害了。

    回学校时已经快九点,刚从宿舍洗澡换了衣服,画展负责人打电话来,通知我记得参加画展开幕。

    我用极其恶劣的态度推掉之后,正睡了两个小时,又被电话吵醒,这次是我那个导师老头:“温柔,快来,有人要买你的画!”

    我心正烦:“哪幅啊?”

    “就画你妈那幅。”

    “我妈?”我觉醒了一大半:“老头你把我妈那幅挂出去了?”

    “那可不!”老头气势汹汹:“谁敢往家里摆一堆坟头的画,我最得意的就是你,一幅都卖不出去不是叫人看笑话?”

    “……”老头知道我用钱,是好意,我也就妥协:“那你过账呗。”

    “买主要见你!”那老头声音低了低:“二十万!”

    二十万买我的画?

    温励?

    我顿时一阵惊悚,追问道:“谁买的?姓什么?”

    老头嗫嚅:“说是你哥的朋友。”

    温励的朋友?

    我没敢吭声,他继续说:“说是姓繁,带着一大群跟班,看着……好像是盛世那位,你哥怎么还跟那群人有交情?”

    盛世?

    繁——盛!

    第二十五章、有过一面之缘

    出门前,我甚至仔细地打扮了一番。给我金条时他就说过“下次见面”,我不觉得今天这事儿是个偶然。

    地方是办展那酒店的餐厅,刚走到雅间门口便见到上次的秃子,对面雅间的门大敞着,里面那群人看着挺训练有素,大概是保镖跟班。

    秃子替我开了门,我也跟个正经人似得冲他笑了笑。直到他也跟我客气了下转身出去,我才看向那张硕大的餐桌。

    我一直觉得黑社会人士起码也得长得唬人,至少是孙红雷那样,过于萌了也得具备曾志伟的气质,实在不行春哥也勉强可以。必须要么西装笔挺要么紧身背心,再来个过肩龙下山虎之类的刺青才像个样子。

    繁盛的左臂上倒是有个刺青,是个不狼不龙的小图腾,下面跟着一串蝌蚪文,我没被吓唬着,就猜大抵是为了小情小爱。

    况且他长得又白净又和谐,戴眼镜,上次那一身浅色很美很仙,这弱受的节奏令我觉得在黑社会气质这件事上,太子都比他专业。

    不过今天他穿了件黑不溜秋的丝衬衣,配了条纯蓝钢笔水那样的牛仔裤,装饰除了一块手表,便是露在领口外的一尊黑黝黝的玉观音。

    这会儿老头估计喝高了,正流着口水盯着他这块墨翠:“哎呦,这不用打强光都是满翠啊,这颜色细腻得跟果冻似得,手艺也好,绝对是大师手笔,这得到MD国去买吧?”

    听他一提,我也不由看细看向那块翡翠,但太远,也只能看出是个莲花观音的形状。

    繁盛先是对我笑了笑:“温小姐先坐。”继而又对老头解释:“我不懂玉石鉴别,随便带一下而已。”

    我一面坐下,一面在心里想,真正的土豪必须是敢于装逼的,他这块东西目测至少六到七位数,真不懂,就戴上清平寺门口地摊上卖的石头呗。

    老头又道:“听说繁老板跟我这学生认识?”

    他看着我,道:“我跟温先生认识,与温小姐……有过一面之缘。”

    这口气喘得我差点背过去,隐约见到这厮脸上露出一抹笑,那表情有点暧昧。

    老头跟着道:“其实吧,我是觉得温柔她这画画得还不行,您给的那个数……有点过于高了。”

    繁盛扬起眉:“哦?我不懂画,只觉得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