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
他的语气放软了些:“我不去打人。”
白绒绒这才放了心,继续跟上他的脚步:“那你现在是去哪里啊?去上晚自习吗?我跟你一起去。”
“我也不去学校,你别再跟着我了,我好心给你一个忠告,别跟我走得太近,不然你在这里找不到朋友的。”
“有你就可以了啊,我不需要别的朋友。”
朗熠的语气又冷峻起来:“可是我不需要。”说完之后,他没有再搭理白绒绒,脚步走得更快了。
而且他去的方向跟学校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地方。
可是不管他怎么走,那个小小的身影还是如影随形地跟在他的身后,朗熠有些烦躁,忍不住想要凶她几句,可是每次一转头,都能对上她用可怜兮兮的被遗弃的小狗一般的眼神巴巴地看着他。
目光对上的时候,她明明很害怕的,可是只要一看到他回头,她的眼底就会闪现惊喜的火苗,努力地朝他笑。
朗熠那些伤人的话就突然说不出口了。
算了,她爱跟就跟着吧,反正他是打定了主意不理她的,看她能坚持得了多久。
白绒绒一直跟着朗熠到了他工作的地方。
这是一个大排档,占据了福慧寺旁边的广场上很大一片地方,是一个四面敞开的大棚子,里面摆满了塑料桌椅,这些桌椅都用得有些年头了,油腻腻地沾染着擦洗不掉的黑色污渍。
在最外围的入口处竖着一个灯箱招牌,上面写着胜记大排档几个大字,旁边还有竖排的小字,烧烤、炒菜、冰镇啤酒。
大排档要到九点多人才会开始多起来,不过这会儿各种准备工作都要开始做起来了,朗熠把袖子一卷,立刻开始熟门熟路地干起活来。
西寺街扛把子朗熠大佬,一不坑蒙拐骗拦路打劫,二不收小弟占地盘收保护费,钞票不会凭空从天上掉下来,也是要老老实实自己打工挣钱养家的。
每天晚上七点到次日凌晨两点,朗熠都会在这家胜记大排档打工,老板胜哥为人大方,给钱大方而且从不拖欠工资,更重要的是,每天收摊以后,当天没卖完的各种肉类食材,他都会全煮熟了当员工宵夜。
胜记生意很好,但真正干活的也就四个人,胜哥夫妻俩,朗熠,另外还有一个年轻的女服务员。
老板胜哥是大厨,老板娘点菜兼收银,女服务员负责端盘子,朗熠打杂。
这个打杂的意思是啥都得干,必须随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谁忙不过来了就赶紧顶上,端盘子、收拾碗筷之类的杂活就不用说了,关键时刻灶上也能当个人使,炒个米粉、田螺什么的,不是老熟客都吃不出来不是胜哥本人的手艺。
夜市开始之前还得做厨房小工,各种备菜都是他的活儿,快收摊的时候后厨那堆脏碗筷,也得洗干净了才能走。
可以说,从一开始上工到最后离开,整个人都得像个陀螺似的连轴转,基本上没有能停下来歇口气的时候。
即使是这样,朗熠还是很喜欢这份工作的,因为只有在这儿,他才能大口大口地吃上肉。
平时他挣的钱几乎都用在奶奶的医药费上了,在吃的上面很节省,菜里能有一丝肉腥解解馋就很不错了,但朗熠真的是太馋肉了,他从小就爱吃肉,对他来说,不管什么蔬菜都寡淡得很,没滋没味的,肉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好吃的食物。
小时候,他想吃肉想得狠了,连自己的手臂都咬出血来过。
除了肉,其他的东西吃得再多,都永远不会有饱足感,胃里永远都是火烧火燎,饿得百爪挠心的感觉。
直到来了胜记大排档之后,才真正过上了能吃肉吃到饱的日子。
朗熠有时候觉得,胜哥其实是故意的,大排档每天的菜都是胜哥负责采购的,他算得很准,每天卖到最后,剩下的肉菜,份量都相差无几,刚好够他们这几个人吃一顿宵夜的。
胜哥常年守着灶台养出了一个厨师肚,用他的话说,闻油烟都闻饱了,所以不怎么爱吃肉,老板娘和女服务员说是要减肥,也不吃,真正吃肉的,其实也就是朗熠一个人。
光就冲着每天这一顿肉,朗熠也乐意勤快地干活。
当然,对胜哥来说,也是十分划算的,不仅仅是因为朗熠干活麻利,一个人能当三个人使,更重要的是,做宵夜生意的,总免不了会遇上顾客喝多了冲动闹事的情况,有朗熠在就不一样了,他能镇得住场子。
只要有他在,附近的社会青年小混混,就没有哪个敢在胜哥的档口上借酒闹事的。
可是今天,谁都看得出来,朗熠有点儿心不在焉。
穿羊肉串的时候,锋利的竹签子扎了好几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