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荒原王后 > 分卷阅读11
    脖子。

    “大王,不要乱舔哦,你是老虎不是狗子。”

    不说还好,一说大王按倒了她舔得她满脸口水。

    不得不跑去在河边洗脸洗澡的郑茜实在不明白大王又抽了什么风,她把衣服也一起洗了,用水边藤蔓临时做了晾衣绳把衣服挂起来,身子浸在水里看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出神。

    她还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面容姣好五官秀美,笑起来温柔眼底却有一股媚意。

    其实……我是不是看上去挺骚的?

    郑茜摇头苦笑。

    骚就骚吧,要说在人类社会就算了,在荒野中骚给谁看?老虎吗?

    大王正趴在水边打瞌睡,完全不像是会欣赏女人美丽的样子。

    导游小姐

    进入森林一个月。

    郑茜和老虎大王都已经适应并习惯对方的存在,她越来越大胆甚至经常揪着大王尾巴玩,大王也甩着尾巴像是摇逗猫棒一样陪她闹。

    这期间她在河边又捡到一个指南针,算是多了一个在森林中独自行动的安全保障。当大王出去巡视领地的时候她也可以拿着指南针和骨矛反方向出发去巡逻,这让她有种自己能帮上忙的感觉,而事实上老虎真的不怎么去她走过一遍的地方,只是每隔一周去森林边缘的树上撒尿重新标记领地范围。

    独自行动期间郑茜干掉了一只主动袭击她的狒狒。狒狒不大,只有三十公斤出头,它的长牙对郑茜是巨大的威胁,但每个体重不如人的哺乳动物在面对手持长矛的人都是脆弱的。自从人类学会使用长矛后,雄性花豹之下单只猛兽已经不再是致命威胁,而手持长矛有数量有组织的人类可以猎杀陆地一切动物。

    用匕首对抗猛兽是危险的,无护甲状态下只有长矛才是靠谱的武器。

    巡视领地时郑茜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变化。

    狼群的活动范围从森林变成了荒原,它们越来越倾向于依靠协同作战捕获更大的猎物。这群狼为首的是一只银色巨狼,体重估计有八十公斤,已经比绝大多数雄性花豹都大,它总是会正面进攻大型猎物然后其他的狼绕后偷袭。

    狼的活动区域越来越远离老虎,这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在远东地区,同一地区老虎和狼的数量是负相关的,人类捕杀老虎使得狼数量上升,而一旦老虎回归狼就会迅速被老虎肃清。

    老虎是狼唯一的天敌。

    郑茜坐在玉米地中间她人工制造的空地发呆。

    她的肉干呢?昨天还在的那么大一块肉干呢?什么东西敢进入老虎的巢穴把她的肉干偷走了?不想活了?

    几棵玉米被什么东西踩倒,郑茜回头又看见了可怕的不速之客。

    是懒熊。

    它的肩膀上有也许永远无法消去的伤疤,是那只吃人为乐的熊。上次它来到这里被老虎吓跑,这几天老虎没有回来玉米地,于是它过来偷吃了郑茜挂起来的肉干,现在很明显还想要吃了她。

    郑茜拿起身边的骨矛。长矛的杆是一根光滑的树枝做的,骨刃是她用牛骨头花了一个星期慢慢磨出来的,这简陋的武器在人类社会实在算不得好,然而面对野生动物勉强够用了。除非和人相处过一段时间,否则动物是难以区分长矛是不是人的肢体延伸的。

    即便有长矛在手,郑茜的处境也并不安全。

    懒熊太大了。这头懒熊大概有一百五十公斤,过高的体重预示着它的防御力同样出色,单人手持两米长矛难以战胜它。郑茜有把握把长矛刺进懒熊的身体里,但接下来她没有把握躲开懒熊的攻击。过大的动物难以用冷兵器一次造成足以致死的伤害,她的长矛只能说对懒熊有威胁,却不一定能让它决定放弃进攻。

    懒熊犹豫了半分钟就决定发起进攻活吃了眼前的两腿动物。

    人是地球上最强大的动物,但人类的强大是依靠智力和组织叠加出来的,丢失了这两个东西人类的战斗力并不乐观,往往会成为野兽的美食。一旦有野兽吃过人,它们就会爱上这种好吃战斗力几乎没有跑得还慢的猎物。人的日常饮食中含有盐分,盐会在人的体内残留,人又会吃甜食,人体也有较多的脂肪,完美符合肉食动物取食的三大选择:糖分,盐分,脂肪。

    即便同一物种也是有捕猎难度d??和喜好度区分的。与男人相比,脂肪含量更高,逃跑速度更快的女人在野外是猛兽最好的猎物。

    郑茜深吸一口气准备在死前给懒熊留下让它一辈子消不掉的贯穿伤,这时玉米地又被分开,一个人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