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干掉那个主角[七零] > 分卷阅读26
    实在没精力管别的事。”

    陈东方撇撇嘴,心道你年龄再大还能有我大,不到三十岁的人怎么就这么不禁造呢。

    “刘娟,你呢。”

    陈东方又点了一个梳短发的女知青。

    “大队长,我干不了这个,家里的弟妹我都管不住,哪里还能管这么一帮子人。但我有个建议,咱们可以这么着,选一个男班长,再选一个女班长,平时有啥事两个班长商量着来,活能少一点,男女之间各自照应也方便。”

    陈东方想了想,觉得也成,但小隔间只有一个,肯定要有一个班长留在集体宿舍。

    这人家能愿意吗?

    “唐海洋,男班长就你了。你再发扬一下精神,把隔间让给女班长,成不成?”

    “成。”

    这次被点到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青年,他也不是很想当班长,但既然被队长点到,也就痛快地答应了。

    “女知青这边呢?有没有人愿意当,有小隔间住。”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听见一个细小尖锐的声音:“队长,我想当班长。”

    是王金金。

    大家伙儿和陈东方脸色都变得有点难看。

    第14章 县城

    冯胜阳临走前咬死王金金……

    冯胜阳临走前咬死王金金是同伙儿,但王金金抵死不承认,再加上没有证据,便只能不了了之。

    但大家心里却都对王金金存了芥蒂,再加上她平时干活爱偷懒,还总喜欢占人便宜,所以没什么人愿意听她的话。

    “王知青身体不是说自己身体一直不好吗,就别忙活了。陆如音,你当女班长。”

    陈东方几乎是毫不犹豫就拒绝掉王金金,他可不想再弄一个冯胜阳出来。

    “啊?”

    陆如音本来吃瓜看戏,结果瓜吃到自己头上。

    “啊什么啊?就你了,当班长以后别动不动就哭鼻子。”陈东方听说了今天上工时候的事。但他不觉得陆如音是真的被欺负哭了。

    这个鬼丫头对半是装的。

    就凭那天她在众人面前不慌不忙地讲海姆立克急救法,和从厨房死里逃生后还能冷静寻找凶手的气势,陈东方可不信她会因为一点小事哭鼻子。

    但他这些日子也逐渐看清周明杰是个什么货色,所以让这种人吃点苦头,他自然不介意。

    陆如音拒绝无果,只能应下班长一职。但表示自己还要住在集体宿舍,小隔间就让给唐海洋。

    开玩笑,她可不去住什么小隔间,那里面被冯胜阳造得和猪圈似的。况且现在的宿舍她和柳絮一起精心收拾过,还进行过加固,比其它房子好得多。

    陆如音不想住,唐海洋也不想住。

    无他,只因他实在不想收拾那间猪圈宿舍。

    一时间,原本吃香的小隔间到变成烫手山芋,给谁谁也不要。

    但这也不要紧,没人住就空着呗,反正大家都有地方住。

    选班长的事算是告一段落,陈东方满意的咂咂嘴,刚准备离开就又被王金金叫住了。

    “大队长,我身体不好,能不能去住小隔间?”说着还咳嗽两声。

    陈东方:“……”

    “你问大家吧,大家愿意就行。”

    王金金自知人缘不咋样,所以听到这话其实心凉了一半,但每想到的是大家居然没人反对。

    于是立刻欢欢喜喜开始搬家。

    其实道理很简单,小隔间被造得没个人样,谁也不想住,王金金想去那就去呗,正好离集体宿舍还远一点。

    王金金欢天喜地地搬家,她下乡以前住在筒子楼里,两小间房要住七口人,毫无隐私。如今下了乡反而有隔间住,她哪能不高兴。

    陆如音和柳絮也十分开心,但尽量表现的不明显。

    当你的宿舍关系恶劣,然后忽然有一天你的舍友决定出去住,这当然是令人高兴的事。

    王金金搬走了,陆如音和柳絮自然又是收拾一番宿舍,她们又给宿舍添了张桌子,用来放书本和杂物,还挂上白色的蚊帐,这样就不用再怕蚊子咬。

    苏玉霜前几天送来一篮味道酸甜的红色的小野果和自家腌的酱黄瓜,就连她也说着宿舍变得真不错,比原来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三个女孩子趁闲暇时间聚在一起,吃着野果,小声商讨去黑市卖手套的事。

    她们决定先不把这事告诉苏婶子,省得让她老人家担心。

    后天知青们休息,但苏玉霜还走不开,于是她把这两天打出来的五副手套全都交给陆如音,拜托她们帮忙探探行情。

    新来的知青下乡也有段时间了,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听说能去县城都很开心。老知青们也高兴,大家都想趁着这次进城买点东西。

    陆如音起了个大早,从箱子里翻出条黄底橘花的秃袖布拉吉,头发编成两股麻花辫,用鹅黄色的发绳系上,不施粉黛。往院子里一站,又变成了那个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