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遇他 > 分卷阅读25
    ,可那眼神儿早就迫不及待了,很显然,刘永周这人虽跟她抢过嫂子,人品有待商榷,但他的音乐确实是对了她胃口。

    林花英拍拍屁股站起来,冲她笑道:“过去啊,看我干什么。”

    刘永周这会儿气喘地有些急,胸脯浮动的特别明显,可见到林花英过来,咧着笑脸就要奔过去,就跟个等着要表扬的小孩儿一样。

    江珊半路伸出手一把揪着他的前衣襟将人劫了过来,微弯了弯嘴角道:“借一步说话。”说罢便揽着人掉头要往二楼走,准备详谈一番。

    刘永周扭着脑袋不断的朝后头诶诶诶,在看见林花英跟上来也朝他露了个笑容后,这才老实下来,配合着江珊上二楼。

    “啧啧啧,没看出来,还是个厉害的情种。”余东洋靠在护栏上,毛衣都没织了,也不知道是为江渟感叹,还是在为他自己感叹。

    第十一章

    江珊为了省事儿,上楼后直接找了个最近的房间。可能是刚空出来的,还没来得及清理,里头烟味儿很重。

    也没管人适不适应,就直接切入正题道:“以前有玩儿过乐队么?”

    刘永周这会儿还挺傲的,跷着个二郎腿晃悠来晃悠去,靠在沙发上一边儿光明正大地盯着林花英看,一边儿漫不经心地回道:“没有。”

    江珊伸直了腿,往后挪了下位置,将林花英遮了大半,耐着性子继续问道:“还会些什么乐器?”她有预感,这人不简单。

    “敲锣,打鼓。”刘永周有些烦,语气也冲,他来这儿的目的就是为了林花英,现在人都不让他看,还聊个屁啊。

    “那你以前都干过些什么?”林花英觉着既然都坐到这儿了,也象征性地问了句。

    刘永周闻言,在心里默默地感叹了句这声音真他妈的好听,甜的一下能腻进人心坎里去。他拿捏着嗓子柔声细语的回道:“干过的事儿多了呢,比如工地搬砖啊,扎钢筋啊,抡大锤啊……这个好累的,我手都被磨出茧子了,还有脸。”他边说边倾着上半身往林花英那边儿凑,指着他自个儿的右眼角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你看看,都被晒出了颗雀斑。”

    江珊是真受不了了,一脚蹬开了前面的桌子,拎开那快要挂在她身上的刘永周,吼道:“雀斑你大爷,那是痣。你丫的还能不能行了,不想干的话早他妈给我滚蛋。”

    刘永周被吼得抖了抖,许是真怕滚蛋,老老实实的坐了回去,回道:“干过很多,都要一一列出来嘛。”

    “说主业。”江珊对他众多的副业不是很感兴趣。

    “唱戏班子的。”见江珊还看着他,刘永周挠了挠头,稍作思考后又做了些补充,“就是那里死人往哪儿去,敲敲锣,打打鼓,唱唱歌。哦,超度我也会,这个好像也可以加进来,我都看了,玩你们这个的都没有这东西。”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窝在屋里看了两天一夜的录像带,熬得两眼通红,耳膜都快被震破了。说实话,里头那玩意儿吼的还没他老头唱的好听。虽然他没打过架子鼓,但那玩意儿看着不就是铜锣跟丧鼓的结合体嘛,他要是玩玩儿也能上。还有不知道是找的录像不对还是人真不行,那鼓敲得就俩儿字—装逼,用力过猛,节奏感差,音色瑕疵他都懒得说。还有那什么吉他还是贝斯的,他不懂,也不会弹,但看着也没啥美感,跟触电了似的。

    可现在的人就喜欢这些,没办法。他从小就跟着他老头儿的戏班子到处漂,没接触过这所谓的摇滚,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将两者进行嫁接融合,尽量做到不违和。其实真要挑起毛病,除了他打小就不离身的唢呐,其余全是屎。

    这会儿见林花和江珊都不说话,他有些没底了,嚷嚷道:“怎么,瞧不起人啊。”

    江珊拍了拍他的肩道:“这个倒没有,如果你人过来了可以考虑试试。”

    她当年为了学摇滚,硬是逼着自己睁眼看完了那些跟砖头一样难啃的书。可她根本就不是块读书的料,拼死拼活的也才上了个专科艺校。

    第一堂课,就是一顶着头花白炸毛,脖子上挂着副老花镜的老头儿上的。走路倒是利索,进来就往那讲台边儿上一靠,捧着本砖头书就开始一字一句的念着:“摇滚,起源于欧洲70年代……”她坚持了二十分钟,还是没能抵过这催眠曲,正昏昏欲睡之际,见那老头儿把书一合,说了句“没意思。”后也打了个哈切睡了。

    许是睡了一觉养足了精神头,临近下课时,老头儿跟唠嗑似的说了那么段话:“都说摇滚的人喜欢装逼,可惜啊,很少有人问过他们为什么,那是因为他没有这东西,他不自信呐,真要有这东西了,谁他妈还装啊。”

    也没管底下人的哄笑,老头儿继续自顾自说道:“按文化人的说法,那就是没有目标,一个做摇滚的人,光有愤怒是不够的,你必须得知道这个愤怒的准确来源,弄清楚谁是你的敌人,你这愤怒才能发泄。别到时枪上好了膛,抬起来才发现,诶,鸟呢?”

    老头儿两手一拍,继续,“只有找不到鸟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