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巨雷下,屋子变得一片漆黑。
唐思芙从行李箱里翻出来蜡烛,看到那瓶放在柜台上的酒,心想,汤米家应该也没电了,出于邻居情谊也该去慰问一下。
于是便拿着蜡烛,走到汤米家大门口,敲了敲。
过了很久,院子里才响起窸窣的脚步声,紧接着是开锁的声音。
在门缓缓打开的瞬间,忽然天空又是轰隆一声响,照得周围乍然一白,转而又是漆黑一片。
高大的身影于门里出来。
“断电了,怕你手机电不够用,我给你带了一根蜡烛——”
唐思芙话说了一半,停下来了。
因为她忽然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蜡烛微弱的光映照出汤米苍白的脸,完全没了以往那般儒雅,碎发湿漉漉地贴在他的额头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浸湿了。
唐思芙小声问:“您怎么了?”
汤米不说话,只是垂着眸子看他。
清浅的木质香混着淡而甜腻的酒味飘入鼻尖。
唐思芙这才惊觉,他竟喝了酒。
酒气上头,醉意微醺,他的眸底幽深,沁着淡红血丝,似有雾气翻涌。
冰冷疏淡,睥睨着、冷漠的,不掺一丝暖意。
让人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唐思芙没感觉错,汤米的眼神,像极了电视里演的病娇杀人犯。
而好像她成了他的猎物。
仿佛下一秒,他就要拿个刀子捅她。
草,这特么是喝酒黑化,六亲不认了?
唐思芙把蜡烛塞进他的怀里,拔腿就要跑,还没迈开半步,下一秒,就被一条胳膊拦住了去路。
“我很可怕吗?”
他轻笑着低声询问,语气温柔酥软入骨,被淅沥的雨声掩盖,目光终是多了几分柔和。
隔着衣袖薄薄的布料,唐思芙能感受到他身上的暖意,以及,他的微微颤抖。
汤米依旧是汤米,是那个俊雅斯文的汤米,也没什么可怕的。
唐思芙定了定神,重新转过身,抬眸对上他的目光。
那是怎样的一种眼神。
漆黑的眼珠一瞬不瞬地盯着她,深邃勾人,似是要把她一起卷入深海,又像是神秘而幽深的寂夜,零星几点闪烁。
簇簇的火苗映照着他冷白的脸,唇色很淡。
唐思芙有种错觉,他就像是陷入绝境的困兽,眼里写满了脆弱和哀愁,偏偏又不想叫人发现,于是强撑着冷淡的模样。
宋知洲敛眸,压制住心底的翻涌,低声说:“谢谢你的蜡烛,晚安。”
冗长的雨夜席卷而来的冷意沁入骨髓,他不愿她再看见此时的自己。
然而唐思芙却忽然踮起脚,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凉而柔软的手,覆在他的额头上,也将心底的灼烧一起抚平。
那一瞬间,宋知洲的眼底划过一丝怔愣与错愕,随即转瞬不见,唇角勾起浅浅的弧度。
“不怕了?”
唐思芙无视他的话,摸着下巴思考。
唔果然发烧了。
话说,路边流浪的阿猫阿狗生病时是不是也是这样子?
不想把脆弱展示出来,于是伪装成凶狠的样子,所以刚刚才有病娇既视感的感觉?
唐思芙有些不好意思,脑海里回忆以前妈妈在她生病时都是怎么哄她的,想了许久,开口问道。
“诶,你听什么在叫?”
“……”
“——是知了,”唐思芙一本正经地说,“你看连知了都这么乖的待在树上提醒别人记得抓它,你不舒服怎么闷得跟个葫芦似的?”
宋知洲撩起眼眸:“?”
?
【评论】
爪
撒花
宋不知了哈哈哈
-完-
第14章 .奶酪
▍她是无边黑暗中,唯一的光彩。
宋知洲撩起眼眸,瞧着面前瘦弱的女孩,拉开门。
“——要进来吗?”
“好啊。”唐思芙点点头,身体比大脑先一步动作,顺势就走了进去。
“我帮你点个灯。”
很久很久以后,唐思芙也没弄清楚,她当时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进去的。
她绝不愿承认,自己是在还未知宋知洲的身份时就对这个男人产生了好感,这太掉面子。更不想回忆,她与他刚相遇后自作多情的那几天。
总之,哪怕是这阵子以来他表现出来的那些善意,她都要予以回报。
她确信,汤米先生是一位体贴而温柔的好人,绝对不会伤害自己。
大概这么个想法。
毕竟——
后面还有更离谱的事情。
她也做了。
善良,姑且是善良吧。
当时的唐思芙在心里这样想。
………
……
人都有最讨厌的事情,而宋知洲,最讨厌下雨天的夜晚。每当这时候,雷声轰隆,黑而沉的天仿佛将要崩塌下来,压得人喘不过气,总会让他想起许多年前那个漫长沉闷的夜。
彼时的他只有12岁,便跟着长辈开始经商,年少成才,于生意场上大放光芒,很快成为了黎城最小的执行总裁。他还未露面,商界就已经传开了他的事迹。
——他在宋氏集团最不景气的时候上任,小小年纪便精通商业,兼并、合作、力挽狂澜,带着宋家从衰退走向繁盛。
然后,在某个雷雨交加的晚上,司机开着车送他回宋家宅院,却在半路上,车抛了锚。一瞬间,几个黑衣人冲了上来,司机被砸晕,紧接着他也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便是在一个废弃的车间里。
漆黑、脏乱、难闻,只有外面的滂沱雨声能够听得清清楚楚。他被关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