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家门的荣光(科举) > 分卷阅读32
    前杀了告举者,要求他给张父雪冤;

    御史杨某脱身以后,奏张父谋反,于是张父被斩抄家,年龄幼小的张瑝、张琇被流放到了岭南之地;

    后来过了几年,他们长到十几岁的时候偷偷回来,潜伏在洛阳城中,当年的御史杨某也升为了殿中侍御史,两兄弟在街上挺刃杀之——也就是将他砍|死了,并将事先写好的报仇始末,挂在了斧刃上……

    两兄弟被抓住后,百姓们对他们很同情,当时的中书令、右相张九龄也认为这是孝烈之举,宜免于死罪;

    而礼部尚书李林甫和侍中裴耀卿等则认为‘国法不可纵报仇’。

    而最后如何判罚,是应百姓之请宽恕特赦二人,还是按照国法惩办。

    最后唐玄宗一锤定音,他认为:‘复仇虽礼法所许,杀|人亦格律具存。孝子之情,义不顾命,国家设法,焉得容此……”(注1)

    即报仇是礼法所允许的,但杀|人之罪也是律法所言明和规定的,他们怀着孝子的情感道义,不顾惜生命,我朝设置法律,怎么容许他们这样……

    后来听闻民间百姓、士人议论纷杂,玄宗又发了令:国家设置法律,让它长久实施,是为济人和阻止杀戮,法在必行,要是人人都可为父报仇,那谁不是孝子呢?

    助教给大家讲案例的同时。

    魏停云也进入了系统,找出了《唐书》仔细翻阅,因为之前在义塾的时候读律,记得唐朝这种为父报仇的案子不是一例。

    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是法的基础,所以如果要剖析一个时代的争议案例,都需要回到那个朝代、那个时代去纵观。

    魏停云对唐史还算了解。

    所以在其他人都开始下笔的时候,魏停云依然在看资料,中午梁登库来找他吃饭,魏停云让他帮忙从食堂给带一个窝头、一份白菜汤。

    梁登库哪里会亏待他家大姐夫,白菜汤里赫然多躺了一个四喜丸子。

    罗伯玉拎着肉脯从教员室出来,路过教舍,看到屋里只有魏停云一个人,他站在后门口看了一会儿,发现这少年看书的速度极其快。

    纵然如此,魏停云直到下午,找到了唐朝时期,不少与张瑝张琇案同性质的案例。

    两个发生在唐玄宗祖父——唐太宗李世民时期。

    一个叫卫无忌的姑娘,六岁时候父亲被人害,母亲改嫁,也无兄弟姐妹,她长大后终于有一天,用砖击杀了仇人,后来自首;

    另一个叫王君操,隋末的父仇,隔了二十年,终于得报;

    这两个人,都被唐太宗李世民赦免了。

    唐高宗李治时期也有两个。

    赵师举为父报仇案,被赦免;

    周智寿、周智爽报仇案,因为两人都说自己是首谋,三年没办法判决,后来智爽伏诛。

    武则天时期的徐元庆案,被处决。

    唐宪宗李纯时期,余常安案、梁悦案。

    余常安案——刺史元锡奏请从轻处罚,但当时刑部尚书李鄘认为不可,于是抵死;

    梁悦案,为稍减了一等流放。

    此外,还有唐穆宗时的康买得案——获得了减刑……

    魏停云读了这些案例后,张瑝张琇案,似乎也不再是那样让人惊叹唏嘘了,世间恩怨情仇皆无独有偶,但却有殊途同归的悲剧之路。

    罗伯玉给他们留这样一道题,真的只是想让他们就张案发表看法吗?

    黄昏时分,魏停云抱著书走出教舍和律学小院,听到隔壁的画学教员说:“这律学一天都乱哄哄的,那博士是干什么吃的!”

    另一人说:“那律学的罗伯玉原来可是京城国子监的博士,听闻景治三年《大昭律》新编,他就参与其中,登县是他故里……”

    第18章 唐子复父仇议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与前一章后半部分有相当关联,建议一起食用,如果已读过上一章并有印象,请忽略我;1:本章所涉典籍已在章内或前一章明确,不再赘述;另外涉及的专业知识为法理学、法制史;2:觉得章内的论文思路不对可以骂魏停云…  罗伯玉是前国子监博士,还曾参与大昭律修订?

    魏停云没想到那邋遢傲气的胖大叔竟然这么有来头,难道是这就是传说中恃才傲物么。

    魏停云心中小算盘哗啦啦打起:罗伯玉如若真的京城国子监来的,那估计是积累了不少人脉的;

    能参与《大昭律》的补充修订,绝对属于业内顶尖人士;

    古代对于身出的师门非常看重,以后如果真的走律学之路,若是能得到他的赏识和推举,百利而无一害。

    不管是好印象还是坏印象,目前这位罗博士肯定是记住他了,这不是坏事情,接下来就是在这一二百人里,脱颖而出。

    就早不就晚,眼下的作业不就是一个机会?

    次日一早,天刚蒙蒙亮,魏停云就起身收拾妥当,从系统里兑换了一支蜡烛,开始写罗伯玉布置的作业。

    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