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几人吧。普通百姓路经此处都是成群结队而行,县衙会定时派衙役护送。”大公子淡然答道。
我这一听,那还了得!瞬间身体的每个毛孔都警惕了起来,环顾四面的山林,还别说,还真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暗处对我们虎视眈眈的感觉。
我的脑子不由电闪而过去年那次北京动物园里的老虎咬人事件,我可不想跑这么远来把小命儿丢了,我老妈高血压还伴有冠心病还等我回去尽孝呢!
我吓得一激灵,连忙手脚并用直往马背上爬。
“有我在,就算真有大虫也绝伤不了你,尽管宽心。”大公子见状嘴角一弯,护着我上了马,并从包裹里取出他的披风给我,这一次他让我坐在了他的前面,虽然一男一女共乘一骑这姿势好似有点过于亲密暧昧,但逃命要紧。
“驾!”他挥动马鞭,座下马长嘶一声便疾奔起来,这着实是一匹好马,驼着两人还能疾步如飞,先前我留意到了他们三兄弟的衣衫布料玉带都非凡品,三人都有武功在身,如此猜测,怕不是普通人才是。
一路胡思乱想,我倒轻松了不少,没有再晕马呕吐。
我们在官道上驰骋了约五六个时辰,途中补给干粮和喝水都是在马背上。
我虽然难受,也不敢提出休息。由于早上没怎么进食又加上呕吐,这一路倒没有上厕所的需求了。
想到早上因为上厕所闹出的乌龙,我就更不想提这件事了。在这个年代,女子对着男人说出恭这种事实在是失仪的。
午后翻过两座大山才进入了平原,沿途几乎没见着人家,难怪这位要如此赶路了。
渐渐的,天色暗了下来,终于在远远的地平线上最后一抹亮光淹没之前,远远的盆地上出现了一座城镇,灯火闪耀,又奔了约半个时辰才算到了这座小镇,两人一骑横穿过整个小镇才到了一家客栈。
一进客栈,店小二便热情地迎上前来牵马,一边恭敬地问叶公子好。原来是老主顾了,我暗忖。
这边叶公子刚要向我伸手要扶我下马,我已经自己扶着马溜了下来。凡事都有第一次,在这儿,马是唯一的代步工具,我总得尽快适应才行。
年轻的店小二不敢直视我的装束,只是难掩一脸的惊疑,在他眼里我这是衣不蔽体:“姑娘,你…这是遇上劫匪了?”
我原本想说没有,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只得点了点头。一边向小二打听这附近有没有衣服可买,小二热情回话,说没伤着人就好,镇子上本是有做衣服的裁缝,不过这时辰,应是早已打烊了。
我叹了口气,想来我问也是白问,身上没有半文钱,买什么买衣裳,且等等再说吧。这一天下来我担惊受怕,也没怎么吃东西,早已快饿昏了,衣服的事,恐得等到了京城,才能想办法。
☆、男女有别
从昨晚进食到现在,我也只在马背上啃了点干粮。由于没有胃口进食也有限,本就因先前的呕吐早已腹中空空,现在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的难受。
我未曾想叶公子这般细心,一下马便吩咐店小二熬了小米粥,并特意吩咐厨房多做了几个可口清淡的小菜迁就我。我以为这个时代的男子都是唯我独尊,哪里懂得照顾女人。
不得不说现代一切应有尽有什么都好,就是没有地道的糙口小米,市面上所有的细粮花样翻新到让人眼花缭乱层次无穷,但都太过精细,吃起来味道却是一般,我闻着米香瞬间味口大开,就着小菜,一口气竟喝了三碗粥。
风卷残云之余,我亦是一脸满足扶着撑得浑圆地肚皮,一不留神一个响亮的嗝声冲口而出,想拦已是晚了一步,饶是我本男儿性情也躁得脸红了一片,我匆匆偷凝了对坐的少年郎一眼正要开口致歉,他却只是埋头吃饭似并无甚在意。
这一路以来,他都不苟言笑,我已经习惯了。
我托起腮痴看着他优雅悠然的用餐,连他夹棵咸菜都那么有气质。我与他简直成了鲜明对比。一个粗陋不堪似乡下来的丫头,一个高贵成王。
如果在现代,我是无所谓的,率性生活在现代只是人们生活节奏呈现的一部分,所有人都一样,在快节奏的现代求生存,大家只讲效率,不拘小节。
一时之间,好想念我的时代,我默默转过头用纸巾偷偷擦了擦湿了的眼眶,这一刻也好想我那强势又刻薄的老妈。
从一早赶路到这小镇,这十几个小时里发生了太多事,此时脑子才得以空闲,如果老妈知道我失踪了,她得多着急伤心,我不用想也知道她会嚎哭到天昏地暗地晕厥过去。
“想家了?”叶公子关切相问。
“有点。” 我怔住,没想到被他发现了,我低头吸了吸鼻子,点点头扯起嘴角勉强挤了一个笑容出来。
前路茫茫,我无所适从。
“叶公子,你的房间都拾捣妥当了,只不过…这位姑娘的没能空出来,都因先前说要退房的客官临时改了行程,实在对不住……”肩上搭着条抹布的店小二来到跟前,有些为难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