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细心,考虑到我只是一个区区五品才人,没有自己独立的小厨房,加热不方便,于是送给我一个小炭炉和大量的木炭,随之相对应的,就是每次打包的容器也变成了一口锅,以便我拿回去直接放上去加热。后来,李治其他哥嫂家也学她,几年下来,用锅打包,成了我的标配。所以,不久之后,我就有了一个绰号:“一锅端”。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绰号时,是在国子监,当从同学口中听到这个消息时,我震惊了,作为一个端庄的大家闺秀,我怎么可能接受这种外号?于是,感觉万分委屈的我,逃课跑去找高阳诉苦。那天,高阳还没起床,已经上完一节课的我,又“吃醋”了!
她打着哈欠听完我的抱怨之后,说:“没事,那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人,你周围的人,像关系亲密如我,根本就没把这个当回事!”
我一听,觉得好有道理,“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人活着,很难避免被人议论,只要自己的朋友不听不议,那就影响不到我,于是我开心地准备回去继续听课!
高阳一把拉住我,让我吃了饭再走。我摇头,说:“趁现在你公公还没回来,我赶紧走,不然被他逮到我逃课,我就死定了!”
高阳却不松手,她说:“厨房已经开火了,你带一锅再走!”
我说:“不用这么客气,昨天才从你这带一锅,还没吃完,不带了!”
她还是不肯松手,说:“别呀!你若是不带一锅,我们家厨子非得上吊不可!”
我:“?”
她继续说:“你上回从四哥家出来,没带菜,整个长安城就开始传了,说:‘一锅端不端一锅’,他家厨子做的菜肯定难吃!后来,他家厨子为此引咎辞职了。我们家这个厨子,世代在房家当厨子,离开房家,可就没活路了,遇上这事,那还不得带着全家去寻死?”
我无语,才说的“根本就没把这个当回事”,你就忘了?后来,我还是带了一锅,因为那菜,真香!
我打包的锅,没人要求我还回去,于是,我在国子监堆了一屋子的锅,后来,听了一个小弟的建议。我带着几个小弟,穿着锦衣华服,到长安西市上去转了一圈,逮了个小偷暴打一顿,在“爱与正义的召唤”之下,这个小偷弃暗投明,在西市支了个摊子,成了我在西市的独家经销商,替我卖起了“二手锅”,可惜的是,我的个人财政状况并没有因此得到太大的改善。
很多很多年后,我才知道,俺被这个“偷儿”坑了。那年,我是皇后,伙食改善,不需要再打包了,但是民间还是称我为“一锅端”,只是,“端”的不再是美食了;而那个“偷儿”也有了另一番际遇,我们还会再相会,不过,那是很久以后才会讲到的故事了……
关系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我“二进宫”时,已经十一月,日历很快就翻到了永徽三年(公元652年)——这是一个不太顺心的年份。
这一年三月三,在宫里关了很久的我,终于可以出来放风了——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散心。于是我早早的就给徐惠她们递了信,约好在曲江上泛舟。
三月三一大早,我天不亮就开始梳洗打扮了,李治这个闲人围着我转了一圈又一圈,我没搭理他——小姐妹聚会,坚决不带家属,带家属多扫兴呀!
要知道,虽然说“长安水边多丽人”,但谁也没说过,这个“丽人”只能是女的呀!如果家属在边上跟着,万一遇到一个帅哥哥,想多看人家两眼都不方便,更别提议论了——坚决不带,说不带就不带,可怜兮兮的围着我看也没用。
终于收拾妥当了,可以出门了。李治也终于鼓足勇气向我开口了,我笑眯了眼,打算等着他说完再直接拒绝他。可真的等他把话说完之后,我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说:“杨姐姐她们三个下江南去了,已经走了十来天了……”
我震惊:“你骗我的吧?怎么没人告诉我?你一定是在骗我!”
李治说:“她们怕你吵着闹着要跟着去,所以就托我在她们走了之后再告诉你。”
我想起来了,元宵节的时候她们三个说过要到南边去一趟。她们的理由非常冠冕堂皇,说是什么“和离”和“义绝”这些有助于改善女子权益的条款虽然已经写进了律条里面,但她们发现知道的人却不多,更别提运用这些条款来改善自己的处境了。于是她们谋划去做一些法律普及与宣传工作——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普法”。
哼!去江南普法,说的好听。普法哪里不能普啊?哪一定非得去江南呀?时间特意选择三月份,地点特意选的扬州——“烟花三月下扬州”,只要会读两句诗的人都知道,三月份最适合去扬州玩呀!
什么?这句诗是李白写的,永徽三年(公元652年)他还没出生?
那他是哪年出生的?哦!长安元年(公元701年),隔了四十九年,将近半个世纪!
那又如何?三月份扬州好玩是常识,还需要背首诗才能知道吗?她们这就是打着普法的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