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伤,一边打量着药铺。这是个不大不小的房间,布置紧凑整洁。□□墙面,桌案上铺着石青漆布,红漆几案,深蓝色凌子椅垫,给人感觉很肃静沉稳。高大的药柜上写着各式各样的药名,两旁各搁着一只二尺来高的景义蓝方樽,插满了山花,很好看。
“比较常见的摔伤,幸好没有伤着骨头。”小徒弟身上有股特殊的药香,很好闻。
“噢……对,没伤着骨头,不然我就走不到这里了。”我有点走神,“你叫什么名字呀?”
“楚汐。”
“这是个女孩儿名。”我看着楚汐的眼睛,很清澈。
“我也没说我是男孩儿呀……”。这时我才发现,眼前的这个小徒弟虽然身着男装,但唇红齿白,明眸皓齿,原来是个女孩。她说罢给我的伤口上药,动作很轻柔。
“你住在什么地方?”上完药后,准备离去时,我问楚汐。
“我不住在城里,我住在城外农场,离城西大约五里。”她压低了声音,几乎听不清。“我双亲走的早,病的。自幼是我师父将我带大。”她好像在对我倾诉秘密,“所以我特别希望做一名大夫。”
“做大夫好!我特别佩服大夫,悬壶济世!救死扶伤!”我把当时会用的成语都搜刮了一遍。
“哈哈哈……你懂的还真不少。”事实证明再漂亮的女孩子也喜欢听人夸。她说,“我送送你吧,你还是个病人。”
天很冷,忽然下起雨来。我把风帽戴上,偷瞄了一眼药堂女孩。她的发辫被风吹散了,但她似乎很享受发梢轻抽脸颊的感觉。她的双颊变得红彤彤的。“楚汐。”我在风中提高了嗓门,“这个名字真好听!”
她羞涩地看了我一眼,温柔的眼睛和我四目相对后迅速闪开了,“那你喜欢你的名字吗?”
“宇文义?”
她点点头。
“我不喜欢。”
“那我叫你阿义吧,怎么样?”
“阿义,”我又试着叫了声,觉得干脆利落,“好的。”
“很好。”楚汐笑了,“那以后就叫这个名字了。”
这就是楚汐给我起这个名字的经过,它将伴随我的余生。
那时候,尚武堂的新生在第一周只待到午饭时间,我们吃完午饭就放学。尽管我和高欢可以在早晨搭他家的马车去上学,却只能步行回家,大约有十里的路程。高欢在尚武堂门口等我。我有事耽搁了,因为孟先生把我叫去,让我将一张纸条转交给父母。我看到楚汐独自走在前边路上。我们下午从药铺返回的时候淋湿了,后来不得不一起坐在火边烘烤。现在雨已经停了。
“快点快点,我等你等的太阳都下山了。”高欢急不可耐地要回家。他想和我一起去他家房子下面岩石堆里捉田鼠,不知这小子从哪里听说的,多吃烤田鼠可以跑的更快。
“我想从农场回去,”我告诉他,“那是条捷径。”
“什么?”他瞪着我,“走那条路要一个多时辰!立秋之后天色会晚的很快,你会迷路的!”
“不,不会的。我可以从兴宗路穿过去。放心吧!”其实我不知道那地方在哪,但楚汐告诉我那是从西城到石畈村的捷径。
我甚至都没等他反对,便飞奔而去追楚汐。楚汐将在药铺时穿的学徒衣裳换了下来,身着淡蓝色的绵纱衣,清爽又不失雅致。最令我难忘的是她一双灿然的星光水眸,仿佛皎洁的月光,身后散发着淡淡的药香。我赶上她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了。她会意地对我莞尔一笑,“我以为你要和高欢一起回家。”
“我想和你一起经过兴宗路,”我若无其事地说,“我知道的,那是条捷径,可以欣赏沿途风景。”
她看起来并没有被我说服,“对于捷径来说那可够远的,”她微微笑了,“但我不能阻止你和我一起走,如果你愿意的话。”
我窃喜,克制住得意忘形的冲动,回头发现高欢正在对我瞪着眼。当时我认为他是在怪我不陪他捉田鼠,后来我知道是因为嫉妒。
干道两侧各有一条岔路,这条通往农场,前面一条通向兴宗。这条通往农场的路不时有羊群临时停在路边吃草,它朝东南方向蜿蜒而去,穿越了远方地平线上的大片泥沼,但这里的地势更高,如果你回头望去,能看到这条路是从农场那边延伸而来的。在另一边,如林的军坟墓碑苍凉悲怆地指向天空,下面的江水沿着岸线泛起白色浪花。怀朔城南部的地势平坦,没有被山峦隔断,从中平山到怀朔城的气流从上空横扫而过,形成了变幻莫测的天气状况。光明和黑暗如同不断变化的调色板,互相映衬:小雨、阳光、黑压压的乌云、湛蓝的天空、还有彩虹。童年时我好像天天能见到彩虹,通常是双彩虹。那天我们就看到了这样的景象,一道彩虹在泥沼上空迅速形成,在深蓝色天空的衬托下特别绚丽,美的难以言表。晚秋时节,能遇到这样的天气,实在令人惊喜。
小路向下进入一个缓坡,通向小山谷里一片密集的农舍。这里的篱笆修整得比较整齐,成群的牛羊在牧场吃草。在一座高高的红屋顶谷